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身份,他們通過自己獨有的VI來呈現和區分,不僅公司(公司)具有視覺身份(公司身份)。每一個有意識的實體聯合都是由一個共同的(視覺)身份來定義的。
例如,一家家族企業制造鞋子并在自己的商店銷售。這雙鞋賣得很好,因為他們是城里唯一的鞋匠。鞋匠只要告訴我他賣鞋就行了。他唯一需要的溝通方式就是在店前貼上一只鞋子的牌子,這樣每個人都知道在哪里買鞋。通過產品,鞋的識別是足夠的視覺標識(VI)。
現在讓我們在這個例子中添加一個競爭者。另一家生產和銷售鞋子的家族企業在同一條街上開了一家店。家族企業A現在已經沒有了獨特的產品。鞋作為識別元素已不再是足夠的。如果A和B提供不同的鞋子,則只需調整商店標志上的符號。從A的鞋子變成了涼鞋,從B的鞋子變成了靴子。但是,如果A和B同時提供靴子,則必須有另一個顯著的特性向買方解釋A&APO的引導與B&APO的引導有什么不同或更好的地方。
VI的一部分不僅是產品,還包括在哪里和如何銷售的人,或者是為它做廣告的人。鞋店是什么樣子的?聞起來怎么樣?聽起來和感覺如何?銷售人員長什么樣?和顧客相處得怎么樣?你買的標簽、鞋盒和包是什么樣子的?是的,即使是鞋的形狀,它超出了鞋的純功能,可以成為一個獨特的特征,從而成為一個識別元素。此外,A和B可以在公共空間進行交流。在街上掛上海報,在報紙和雜志上張貼廣告,在電臺、電影院和電視上播放廣告。他們本可以知道受雇于公共生活的人穿著他們的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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